| 海友会创意生活积分计划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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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会员级别和奖励兑付:
(注:会员积分等级以实际兑奖通知为准)
三. 积分查询: 会员积分以海友会最终审核结果为准。会员可以通过电话、信件等方式,查询本人的积分情况。 四.积分说明: 1 . 积分计划参加对象为海友会会员,海岸地产业主及客户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获批准才能参加积分。海岸地产员工不参与积分。 2 . 积分奖励按每分相当于 20 元计算。会员积分起兑分值为 15 分,积分均按整数计。奖金为含税金额,海友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 3 .积分从会员入会之日起计算,积分兑换时间由海友会决定。 4 .凡业主推荐购房或本人购房,皆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。 5 .积分计划所称“购房”行为,均指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海岸地产在售楼盘,不包括三级市场交易、集体购房和车位买卖等。 6. 参加购房类积分(推荐购房、资深会员首次购房、老业主重复购房)应按销售现场操作程序办理。 8. “老业主再次购房”积分时,需提供原购房合同、房产证两种文件之一原件, 由海岸地产现场工作人员审验。 9. “老业主”指已购买海岸地产楼盘且房款已全部到帐的业主本人或其直系亲属,即夫妻、子女、父母关系,兄弟姐妹或表堂亲属等不属于直系亲属。在填写积分申请表时,需提供相关的关系证明(如户口簿、结婚证等)。 10. 推荐购房、重复购房和资深会员首次购房互不兼得,会员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积分。会员之间不能享受推荐购房积分。 11. 参加活动积分,需在现场填写活动积分表。推荐购房积分需推荐人和购房者同时到场,填写推荐积分申请表。 12. 一次性购买多套单位的不属于再次购房积分。 13. 除特别说明外,购房积分与销售时公开折扣同时享受,不包括享受额外折扣的客户。 14. 每次积分活动期满之前,海友会将根据会员积分情况,发出兑奖通知。 15. 星级会员必须在海友会发出兑奖通知后 30 天内领取积分奖 励,否则海友会将视为自动放弃。 16. 积分活动期满之后,海友会将已兑奖的会员积分清零,进入下一期积分统计。 17. 积分不得转让、赠与和买卖。 18. 积分计划的解释权属于深圳市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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